政法担当促改革 凝心聚力护发展
李培振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深化改革的号角再次被吹响,为政法工作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清区政法系统将高举全面深化改革伟大旗帜,以坚定的信念、扎实的作风和具体的举措,推动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正确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46年的实践证明,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我们才实现了伟大历史转折,开启了不可逆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凝聚改革共识、明确改革方向、汇聚改革合力,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作为深入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政法姓党”的政治属性,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改革,不断适应形势变化、应对各种挑战,实现政法工作现代化。长清区政法系统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有关我区政法领域改革的各项安排,不断将我区改革工作推向纵深。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助力改革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确定全会议题的第四个考虑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迫切需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然会面临各种矛盾和风险挑战,全面深化改革若想行稳致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不可少。全国如此,长清更是如此。全区政法系统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指示为遵循,坚定不移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等贯穿政法工作始终,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全力化解风险隐患。同时,针对当前长清区信访工作较为严峻的形势,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注重运用法治理念规范信访工作,有序推进信访法治化,灵活转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充分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把问题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前端,以有力有效的实际行动为全区改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快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内容,体系明确、内容全面,为政法领域的改革提供了遵循,为基层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长清区政法系统将以此为契机,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决定》有关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牢牢把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等政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立足政法机关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找准政法工作切入点,破除阻碍改革深入的不利因素,着力解决我区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问题,不断探索政法领域改革新路径,不折不扣抓落实、抓推进、抓效果,以高质量责任落实推动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扎实的“法治护航项目建设”行动护航全区项目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长清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政法力量。
(作者为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党组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