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恒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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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济南政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原则上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中选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65周岁以下。

(一)市各有关单位及下属、主管的科研机构、相关公司(单位)中熟悉经济发展、项目工程、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环保、气象、消防、医疗(医保)、安全生产、法律、化工、教育、金融、财税、建筑、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政策法规及业务的骨干人员;

(二)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学研究人员;

(三)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适合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的人员;

(五)第三方稳评机构从业人员不参与申报。

二、征集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政策,了解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

(二)综合类专家需具有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文学、管理学、心理学、统计学、环境学等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取得该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或者长期从事信访、安全稳定、基层社会治理、舆情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备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

(三)行业类专家需具备经济发展、项目工程、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环保、气象、消防、医疗(医保)、安全生产、法律、化工、教育、金融、财税、建筑、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该领域发展规律和现状,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坚持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反映稳评中发现的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和职业道德操守,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区县)推荐综合类或行业类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人。申报人根据公告通知,填写《济南市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和《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研究成果、无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证明等材料,一并报送电子扫描版(附件1和附件2还需报送电子版)。

(二)审核。市委政法委将依法依规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拟入库人选。

(三)公示。拟入库人选将在“济南长安网”、“济南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认定专家资格后正式入库。公示期有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核实处理。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期任期3年,市委政法委每年对专家库人员进行审核、动态调整,到期后自动解聘;经个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入库。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liuxuefang@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专家推荐”,联系人:刘雪芳,联系电话:0531-51709966。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取消入库资格。

(三)专家入库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由评估主体根据评估需要随机选取,并以独立身份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作出评审意见,未入库人员出具的评审文件不予备案。

(四)各区县参照本公告负责做好辖区内专家库成员的入选、监督管理、年度审核、动态调整等相关工作。

(五)市、区县专家库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平台,统一调配使用,实行在线选派,并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附件:1.济南市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济南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入库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

3.个人承诺书

中共济南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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