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合同制书记员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其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法院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
2.月工资不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
3.统一配发制服;
4.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正式录用后,根据每年业绩考核及工作年限,可给予绩效奖励。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2、报名者需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3、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电子版发至cqfyzzb@163.com。
六、资格审查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七、考试方式、考试程序
考试时需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本次招聘考试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组织。具体程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流程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核
本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标准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考核重点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