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奋力描绘基层社会治理市中新“枫”景
市中区司法局在深入分析市中社会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和规律特点,协调解决机制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过程中,创新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为推动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
突出“主体﹢”,建优多元解纷“新阵地”
一,强化职责任务。结合职责优化和流程再造,编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5个规范流程标准,实现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重组区法律援助中心,提高机构规格,加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牌子,协调推进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托市级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细化各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等法定职责,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
二,强化运行监管。聚焦法治环境领域,组织开展职能运行监管评估,选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等部门,通过听取介绍、座谈交流、专题调研等方式,了解职能运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问题,有效推动司法行政领域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
三,强化工作力量。从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等范围中选聘充实诉前调解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员,严格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程序,系统组织理论知识培训,确保队伍具备执业水平。
突出“覆盖﹢”,建强多元解纷“新渠道”
一,建设两个区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为依托,建设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济南军事法院、法制日报社山东记者站共同建立军民共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依托“法援在线”研发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平台,实现了涉军领域矛调零突破,在全国范围内为探索军民共建新路径和涉军公共法律服务新机制作出了有效示范,该做法被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为民办实事案例”。
二,设立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充分整合各司法所、村居调解组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各街道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矛盾纠纷调解分中心),配齐速印机、高拍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并在205个村居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辖区内调解组织“大对接”和“全覆盖”。区人民法院选派5名资深民事法官划片包干,加强对各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的工作指导,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切实强化诉调对接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的建立,全面拓展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广度和深度。
三,深化智能平台应用。推动实体中心和网络体系同步建设,窗口平台和智慧系统一体打造,全面深化“山东智慧调解”平台应用水平,积极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登录使用智慧调解系统,最大程度发挥网上枢纽平台作用,确保受理、流转、调处、反馈线上线下同频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突出“创新﹢”,健全多元解纷“新机制”
一,健全制度规则。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会议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特点走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和对策;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组成联合工作组,协助区委、区政府排查调处,确保尽快化解、不留隐患。
二,畅通解纷渠道。对距离较远、行动不便或时间紧张的群众,开通网络视频调解系统,通过网络视频连线形式组织三方会面,为群众节约了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对于距离不远或不会使用网络的群众,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就近到相应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面对面协商调解;创新建立“互联网 村(社区)法律顾问”新型工作模式,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面对面”服务。
三,强化宣传效能。强化与济南电视台、济南广播电台、网络媒体等媒体联动,搭建人民调解新平台,以普法直播、在线调解的方式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电台、电视、网络全媒体调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