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法治的保障,群众的幸福生活需要法治的守护,城市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为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筑牢安全经营防线,济南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健全司法保护机制,强化惠企便民政策指引,收集整理了市政法机关公开发布的惠企便民政策规定和操作指南,汇聚司法程序、许可审批、治安管理等多个领域。
“济南政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法治护航之惠企便民政策指引”专栏,促进广大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我市法治保障政策规定和法律救济途径,方便企业群众业务办理和生产生活。
惠企便民政策指引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须知
1 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2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录系统:
(1) 普通用户登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证件号码和密码形式进行登录。首次登录的,需要先行完成注册。
(2) 律师专用通道登录。属于山东律协会员的律师也可以通过山东省律师一卡通进行登录。
3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案件需要,选择相应的案件类型及诉讼程序,阅读“诉讼风险提示”,勾选“同意”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页面。
4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选择法院类型及添加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时,需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添加法人”“添加非法人其他组织”,并根据提示进行填写(*为必填项)。
5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完身份信息后,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等起诉(申请)材料,上传文件的格式应为:图片、word文档、pdf文件、文本、压缩包等。
6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状材料上传工作后,可以点击“提交”,网上立案完成。
7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在“我的案件”列表明细中点击“查看”按钮,查询网上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8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关注“我的案件”列表明细中的“状态”信息,状态为不同意的案件,可以重新立案;状态为“待缴费”、“缴费失败”的,可以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完成网上缴费。